分布式光伏建设“整县推进”试点:676县入选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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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试点名单,山东、河南、江苏三省入选总数达195个,将近占总体数量的30%。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表示,对中东部地区进行集中试点,是考虑到当地经济发展情况、用电需求、电网基础配套设施等方面,目前没有进行全面推广,是要发现问题,总结经验,为将来是否要全面推广打下基础。 每经记者余蕊均每经实习记者刘雅玲每经编辑杨欢 图片来源:摄图网 9月14日,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《关于公布整县(市、区)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“通知”),共计676个县(市、区)进入试点名单。 《通知》指出,试点工作要严格落实“自愿不强制、试点不审批、到位不越位、竞争不垄断、工作不暂停”的工作要求。试点过程中,不得以开展试点为由暂停、暂缓其他项目立项备案、电网接入等工作。对于试点过程中不执行国家政策、随意附加条件、变相增加企业开发建设成本的,将取消试点资格。 国家能源局将于每年一季度对上年度各试点地区的开发进度、新能源消纳利用、模式创新以及合规情况等进行评估并予公布。2023年底前,试点地区各类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的比例均达到《通知》要求的,列为整县(市、区)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示范县。 根据试点名单,山东、河南、江苏三省入选总数达195个,将近占总体数量的30%。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在接受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采访时表示,对中东部地区进行集中试点,是考虑到当地经济发展情况、用电需求、电网基础配套设施等方面,目前没有进行全面推广,是要发现问题,总结经验,为将来是否要全面推广打下基础。 央企入局 今年,分布式光伏在光伏市场上可谓“大踏步”前进。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,2021年上半年光伏新增装机13.01GW,其中集中式电站同比下降24.2%,分布式光伏同比增长72.7%。 6月,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在下发的《关于报送整县(市、区)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》(下称“试点方案”)中提到,试点方案应按照“宜建尽建”原则,在党政机关、公共建筑、工商业、农村居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分别不低于50%、40%、30%、20%。 试点方案认为,我国建筑屋顶资源丰富、分布广泛,开发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潜力巨大。开展整县(市、区)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,有利于整合资源实现集约开发,有利于消减电力尖峰负荷,有利于节约优化配电网投资,有利于引导居民绿色能源消费,是实现“碳达峰、碳中和”与乡村振兴两大国家战略的重要措施。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对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表示,“集中光伏的运输成本太高,有资源的地方没有市场,有市场的地方没有资源,因此对于光伏产品来说,要把成本降下去就很难。”基于运输成本考虑,分布式光伏离市场更近,在成本上有竞争优势,会是未来的趋势。 在“整县推进”模式下,各地开发合作签约不断。据公开消息,截至目前,河南、浙江、甘肃、湖北、山东5省整县分布式光伏项目已启动开工。另据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统计,截至9月10日,敲定整县开发企业的市区县已达198个,涉及开发企业54家。 市场参与主体以国家电投、国家能源集团、国家电网、中国华能等央企为主导。公开资料显示,截至目前,国家电投已与17个地区深入交流,签署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协议。地方国企则在调动当地资源方面独具优势,也是政府积极合作的对象。水发集团、广东发展、闽东电力、广东能源集团是目前已投身整县分布式的代表企业。 鲁豫苏最多 根据《通知》,676个试点县中,中东部地区尤为积极,试点地区数量居前三的省份分别为山东(70)、河南(66)、江苏(59),三个省份的总数达195个,将近占总体数量的30%。 同样的,这三个地区也有着鲜明的“用电大户”身份。山东、江苏都是用电大省,此前,国家电网发布的2020年全国用电量数据也显示,山东高居第一,江苏位居第三,而河南又是人口大省。 针对此次试点地区的集中分布特征,韩晓平表示,这是基于供电服务中心的需求来考虑的,“这些地方本身用电量非常大,以用电负荷中心来布局,比较容易在当地消化掉,加上当地的电网电力设施也比较集中,能够承受这种不稳定电流大量储存的条件。” 能源转型不是一蹴而就的,转型的进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。往中东部地区推进分布式光伏的“整县”模式,也有地方经济条件的考虑,林伯强指出,“如何鼓励地方创新措施、打通市场化的机制体制,以及调动居民的积极性,都是需要解决的问题。” 韩晓平则认为,目前分布式光伏最大的痛点,是要解决好电网的配套问题。“光伏发电不稳定,对接入电网是一个很大的考验,电网需要足够的配套资源,解决安全问题。“ “整县推进”是摸着石头过河,这也是为什么要进行试点,而不是全面推广。“现在就是要发现问题,总结经验,为将来是否要全面推广打下基础。”韩晓平说。 从相继发布的试点有关情况报告来看,各地都在“因地制宜”地摸索不同的发展模式。 以河南为例,考虑到整县(市、区)开发涉及建筑物类型较多、建筑质量参差不齐、产权归属较为复杂等特点,为保障试点建筑顺利开展,试点申报县(市、区)主要采用“1+1+X"建设模式整体推进。 即由1家具备实力的大型能源企业作为牵头企业,负责提供资金、专业人员,协助地方摸排资源、编制方案、统筹推进项目建设;1家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与牵头企业合作,提供绿色信贷支持;若干属地平台公司等根据产业链分工,参与屋顶资源协调落实、运行维护、信息监测平台搭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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